(2019年9月23日初次生效)《SPA类商品发布规范》查看原文第五条 【标题发布规范】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及线路亮点应恪守以下规则,违背以下任一规则皆视为普通违规行为,其中违背第一项规则的,给予下架商品且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的处置;违背其他任一规则的,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置:(一) 商品标题必需包含目的地、效劳方称号、门店名,且从左至右依次为“效劳方称号+国度+城市+门店名+自定义内容”。

(二)不得包含促销、定金、补差价类信息。一、如何了解“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一件商品违规计一次,同一商品屡次违规的计屡次。举例:经排查发现甲卖家发布的A商品标题违规,视为第一次违规,下架该商品;后续发现B商品标题也违规,视为第二次违规,下架该商品;然后发现A商品标题又违规的,视为第三次违规,删除该商品。以此类推。《SPA类商品发布规范》的违规计次皆适用上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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