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规则变卦已于2017年2月17日停止公示通知,2017年2月24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内容如下:1、本行业规范适用于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淘宝网化装操行业主要指“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2、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及商品准入请求;3、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的发布请求;4、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的标题填写请求;5、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的商品图片请求;6、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的SKU发布请求;7、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详情发布请求;8、明白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发布化装品类商品标签请求和质量标准。 详细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网化装操行业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根据】为了更好的标准淘宝网化装操行业的市场管理,维护淘宝网化装操行业的日常运营次序,进步会员对化装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依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业规范适用于淘宝网化装操行业卖家。 第三条【类目范围】化装操行业包含一级类目“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第四条【效能级别】本行业规范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淘宝网卖家在化装操行业下发布商品及信息均须同时恪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等相关规则及本行业规范的规则。本规范有特殊规则的,依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则的,根据《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卖家和商品准入 第五条【入驻条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布化装品类目商品: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已绑定经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且店铺状态正常。 (二)参加淘宝网消费者保证效劳,并依据类目请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第六条【商家请求】 化装品运营者应当依照化装品标签的请求储存、运输和配送化装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算蜕变或者超越保质期的化装品。 第七条【商品准入条件】 (一)卖家在淘宝网发布的国产特殊用处化装品须获得相应的特殊用处化装品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处化装品须完成相对应的非特殊用处化装品备案。 (二)不得出卖无化装品消费资质来源的自行配制、分装化装品。 第三章 商品发布 第八条【商品发布】化装品的定义为:发布的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相似的办法, 分布于人体外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到达清洁、消弭不良气息、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装操行业卖家须恪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等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则。 (一)在发布商品时,须照实描绘,不得对商品停止与实践状况不相符的宣传,不得夸张商品的成效,比方非特殊用处化装品宣传祛斑、美白等特殊成效。 (二)在发布商品时,须正确选择宝贝类型,二手商品不得选择全新宝贝类型,全新商品不得选择二手宝贝类型。 (三)对同一件商品的描绘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品资质信息、店铺根底信息(如店铺信誉等)、官方资质信息(如金牌卖家、极有家等)、标题、主图、属性、详情等位置的信息,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分歧性;同时也须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践商品相符。 (四)商品品牌信息应在标题、属性区域和图片描绘三方坚持分歧,若恣意一方显现为A品牌,则另两方中不得呈现除A以外任何品牌称号信息;若属性区域品牌属性为other/其他,则标题、图片描绘中不得呈现任何品牌称号。 (五)商品发布到线上后,不得经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1、将商品A修正成为完整不同品类的商品B。 2、将商品A修正成为完整不同品牌的商品B。 (六)商品发布数量限制 为了淘宝网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卖家运营的需求,因而对商品的发布数量停止了限制,详细详见规则《商品发布数量限制阐明》。 除上述请求外,化装操行业卖家还须遵照以下发布请求: 第九条【商品标题】 (一)标题命名必需契合国度关于《化装品命名规则》的请求,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张/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白规则制止运用的词。 (二)商品标题中呈现的属性信息应与属性区域坚持分歧,非特殊用处化装品不得声称特妆成效,特殊用处化装品分类详见: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三)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应在标题中明白标注为临保商品。 第十条【商品图片】 (一)商品图片须为实物拍摄图,包含对应品牌官网图、杂志图等。以下状况不算实物图:其他品牌物品图片,主图中只要文字信息等。 (二)商品图片不得停止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绘,比方呈现外部网站的联络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或呈现虚假宣传信息等情形。 第十一条【商品SKU】 SKU定义:SKU即Stock Keeping Unit (库存量单位),是指宝贝的销售属性汇合,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局部SKU的属性值能够由卖家自定义编辑,局部不可编辑。 发布的宝贝须遵照销售属性的实质内容,合理的范围下对SKU自定义编辑,SKU的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差不得过大,否则有歹意引流的嫌疑。 应用SKU低价引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同品类的商品应以单独的商品链接停止发布,不得在SKU区域将不同商品以多个图片或文字的方式发布在同一个商品,且商品触及用此类SKU停止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假发和护理液属于不同的品类,商品应该发布在对应的类目下,但在下述商品中, 假发商品里呈现了低价SKU“护理液”。 (二)不得在SKU中发布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图片,比方“周年庆”, “勿拍”,“拍下联络客服”等,且触及用此类SKU停止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SKU信息写“诚信开店”。 (三)不得将不存在的SKU(指这个SKU的商品实践并不存在)与常规的SKU放在一同售卖,且触及用此类SKU停止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将不存在的SKU“缺货”与正常商品一同出卖。 第十二条【商品详情描绘】 (一)商品属性 1、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需真实,同时契合国度相关规范。 2、属性区域的成效选择应与商品的实践状况坚持分歧,不得夸张商品的实践效果。 3、属性栏填写的品牌、关键属性值不得编辑或变卦。 (二)商品描绘 1、产品描绘中不得含有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张/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度相关法规明白规则制止运用的词,详见国度关于《化装品命名规则》的请求。 2、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须在详情描绘中注明保质日期或限制运用日期。 3、商品不得停止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绘,比方呈现外部网站的联络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 (三)商品资质 商品发布时,可上传商品相关的资质信息,淘宝平台支持上传和披露的商品资质类型包括:批准文号、实拍商品包装、实拍商品中文标签、进货发票、报关单、质检报告,细致信息参考:《淘宝美妆洗护保健操行业商品资质管理公告》。 第十三条【商品召回】 关于不契合化装品平安规范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安康的化装品,卖家应依照国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停止召回,并对在淘宝网出卖的该商品做下架或删除的处置。关于应当召回的商品,卖家怠于召回的,淘宝网将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限制商品发布、店铺监管、店铺屏蔽、查封账户等处置措施停止处置。 第四章 化装品标签和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产品标签】 国产和大贸进口的化装品的最小销售包装须包含中文化装品标签,涵盖以下内容: (一)产品称号、消费者称号和地址、拜托加工的实践消费加工地(国产),原产国或地域和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称号和地址(进口、净含量、消费日期和保质期或消费批号和限制运用日期、化装品全成份表、消费答应证号/卫生答应证号和产品规范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处化装品)、批准文号(特殊用处化装品)。 (二)凡国度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请求或依据化装品特性需求时,应在化装品销售包装上标注平安正告用语。 (三)供消费者免费运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装品,能够免除标注净含量,化装品全成份表,消费答应证号/卫生答应证号和产品规范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处化装品)、批准文号(特殊用处化装品)。 (注:以上请求均来源于《GB 5296.3-2008消费品运用阐明 化装品通用标签》,详细请求倡议自行参阅相关规范。) 第十五条【质量规范】 化装品的质量规范应满足《化装品平安技术标准》中的化装品平安通用请求(配方原料、禁限用组分、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限量等)。 第五章 行为标准及争议处置 第十六条【照实描绘】卖家应恪守《淘宝规则》关于照实描绘的相关规则,并对其所售商质量量承当保证义务。若买家收到的货物与卖家的描绘不相符,视为描绘不符。 第十七条【买卖承诺】卖家应恪守《淘宝规则》关于违犯承诺的相关规则,承当相应的售后保证义务。卖家若未依照商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效劳,视为违犯承诺。 第十八条【争议处置】如买卖双方有争议,依照《淘宝争议处置标准》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质量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置】淘宝网将根据《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对化装操行业卖家商品停止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化装品商品抽检规范详见《淘宝网抽检规范(化装品)》。 第二十条【进口化装品】大贸进口的特殊用处化装品应获得相应的特殊用处化装品批准文号,大贸进口的非特殊用处化装品应停止非特殊用处化装品备案,一旦发现商家销售违背上述规则的化装品,将根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第六章 违规处置 第二十一条【违规处置】卖家违背本规范相关规则,淘宝网将按照《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滥发信息的认定和处分的规则与施行细则》、《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停止处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行业规范于2017年2月24日初次生效。 第二十三条 淘宝网卖家在化装操行业下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发作在本行业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作在本行业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行业规范。 ----------------------------------------------------------------------- 淘宝网化装操行业违规处置方式一览表 违规情形 违规处置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标准、类目管理规范、行业规范等)请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按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相关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发布违禁信息 发布国度制止出卖的商品或信息,即《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由不具备消费资质的消费商消费的,不契合国度、中央、行业、企业强迫性规范或不契合淘宝发布的规则、淘宝与卖家签署的协议中采用的引荐性规范的商品(标识标签不合格除外) 根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发布禁售信息 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中构成普通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方式不契合国度规则的商品 根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市场管理 卖家出卖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度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请求协查的商品 淘宝将按照其情形严重水平,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置措施对其停止暂时性的市场管控 出卖冒充商品 卖家存在出卖冒充商品的行为 按照《淘宝规则》出卖冒充商品的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描绘不符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买卖时卖家对商品的描绘不相符 按照《淘宝规则》描绘不符的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其他违背《淘宝规则》的行为 按照《淘宝规则》停止相应处置 附参考规范 《化装品命名规则》: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45942.html 特殊用处化装品分类详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GB 5296.3-2008消费品运用阐明 化装品通用标签》: http://www.ziq.gov.cn/portal/chnl18636/11293.htm 《化装品平安技术标准2015版》: http://www.sfda.gov.cn/WS01/CL1870/140161.html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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