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直邮海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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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标准所称直邮海外,系指买卖双方根据订单及相关商定,卖家经过国际物流运送方式,直接将商品送达至境外买家的买卖行为。


境外买家:本规则中的境外买家系指收货地址位于境外的会员。第二条 卖家需确保所售商品契合商品出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买家需确保所购商品契合商品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商品因违背出境相关法律法规招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迫措施的,相应出境风险由卖家承当,若商品因违背入境相关法律法规招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迫措施的,相应入境风险由买家承当。第三条 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商定外,该费用由买家承当。第四条 办理通关出入境手续需求买家或卖家合理的辅佐配合,相对方应提供相关辅佐。若一方怠于或回绝提供辅佐招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及商品灭失风险均由该义务方承当。第五条 若发现商品存在破损、污渍等问题,买家需在收到商品的48小时内拍照向卖家或淘宝举证(物流显现妥投(签收)记载的次日零时起计48小时),逾期举证淘宝有权不予采用。第六条 买家若主张少件,在外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可提供明晰完好的拆包视频,经淘宝认定有效后,将根据视频内容予以断定。无法提供或视频内容含糊难认的,淘宝有权依据物流系统内记载的重量及其他实践状况予以推算及认定。第七条 若买家能提供物流公司有效证明上述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所列主张事由,经淘宝核实有效的,则淘宝将依据证明所载之内容并分离实践状况作出断定。第八条 买家无合理理由拒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由买家承当。买家拒签后商品因物流或通关等缘由无法返回至卖家处的,买卖支持打款卖家,由买家担任召回商品并承当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家拒签后商品返回至卖家处的,卖家不得以破损等缘由拒签货物,买卖支持退款买家。本标准未特别列明事宜,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置总则》执行。第九条 卖家应确保按订单载明及双方商定的内容按时、按质、按量托付商品。因卖家义务产生退货的,当买家提供无法退货的凭证(如被海关扣押等)或客观上退货存障的,卖家应主意向买家提供协商处置的计划。协商不成的,淘宝有权依据买家合理诉求停止处置。第十条 非卖家义务产生退货的,由买家承当退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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