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容创作者滥发信息的实施细则

huoxing799
《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查看原文 第三十条 滥发信息 【定义】指创作者未按《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请求发布信息,妨害买家权益或平台次序的行为。


包含发布广告信息、信息与实践不符、信息要素不分歧、信息反复。 【违规行为纠正】限制内容展现、删除违规内容 【违规类型】普通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置措施】平台视情节严重水平扣A2至A12,同时采取限制内容展现、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等措施。 规则解读:一、“滥发信息”详细包含哪些情形?(一)发布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发布渣滓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腕对别人发送渣滓广告信息;2.发布易招致买卖风险的外部网站的信息或商品: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或APP的称号、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络账号等信息。特定市场另有商定的除外。(二)信息与实践不符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实践不符,包括但不限于:1.夸张、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水平;2.根底信息或官方资质信息等(如:粉丝数量等)与实践不符;3.虚假中奖与活动信息。(三)信息要素不分歧创作者发布的信息与卖家商品信息要素不分歧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品类不分歧、宝贝类型不分歧、属性不分歧、价钱不分歧、邮费不分歧。商品要素包括标题、图片、价钱、运费模板、属性区域、详情描绘、后台品类中的重要信息,如品类(类目)、邮费、属性、价钱、赠品等。 二、违规处置 滥发信息 违规处置及纠正 扣分 发布广告信息 降权内容、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 第一、二次不扣分; 第三次起每次扣A12。 信息与实践不符 情节普通,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起每次扣A2; 情节严重,每次扣A12。 信息要素不分歧 信息反复 三、“情节严重”详细是指哪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情节普通”情形发作大量或屡次的,抵消费者或平台产生不良影响的。
点击加我微信【没看懂?那就加我微信直接一对一沟通交流】
>
相关百科
点击加载
返回资讯工具教程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