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举例阐明“卖家须精确、完好描绘详细的效劳项目及效劳内容”。例如,卖家提供A景区/景点的快速通行类效劳(包括FP卡、快速通行证、快速经过效劳等),应精确描绘提供该类效劳项目的数量,效劳项目数量描绘或商定为“大约X项、X项左右”等情形的,则卖家须为买家提供X项效劳;效劳项目数量描绘或商定为X-Y项的,卖家须为买家提供Y项效劳。二、如何了解“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一件商品违规计一次,同一商品屡次违规计屡次。举例:经排查发现甲卖家发布的A商品违规,视为第一次违规,下架该商品;后续发现B商品也违规,视为第二次违规,下架该商品;然后发现A商品又违规,视为第三次违规,删除该商品。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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