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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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敬爱的卖家:为了完善对出卖冒充商品的管控,为诚信卖家提供安康良好的平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平安更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置标准》出卖冒充商品规则施行细则停止调整。


此次规则变卦于2019年9月24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10月8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变卦要点:1、新增出卖冒充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情形。详细变卦内容如下: 《淘宝网关于出卖冒充商品施行细则》 变卦前 变卦后 八、“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哪些行为? (一)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销售冒充、盗版商品,手腕恶劣或数额宏大或形成严重结果的,或者被追查或可能追查刑事义务的。 如:李某开设网店,销售冒充品牌甲、品牌乙、品牌丙等国际著名品牌的商品,非法牟利数百万元,被法院一审讯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分金钱500万元。 (二)卖家经过不合理方式或特定市场的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影响恶劣的。 如:1.卖家重复运用别人账户屡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形成恶劣影响; 2.全球购等特定市场卖家出卖的商品被权益人以公证购置审定或被平台抽检认定为冒充、盗版商品且形成恶劣影响。 (三)卖家存在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振的(特殊情形不计次,卖家在3天内呈现的违背第三项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淘宝网针对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世查封账户。 如: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小张于3月4日对卖家甲停止投诉且投诉成立,视为出卖冒充商品一次;3月8日淘宝网平台经过信息层面判别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则该卖家甲出卖冒充商品两次;4月11日卖家甲第三次收到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小李的投诉,投诉成立,此时卖家甲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累计到达三次,因而此次该卖家将被扣48分处置。 八、“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哪些行为? (一)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销售冒充、盗版商品,手腕恶劣或数额宏大或形成严重结果的,或者被追查或可能追查刑事义务的。 如:李某开设网店,销售冒充品牌甲、品牌乙、品牌丙等国际著名品牌的商品,非法牟利数百万元,被法院一审讯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分金钱500万元。 (二)卖家经过不合理方式或特定市场的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影响恶劣的。 如:1.卖家重复运用别人账户屡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且形成恶劣影响; 2.全球购等特定市场卖家出卖的商品被权益人以公证购置审定或被平台抽检认定为冒充、盗版商品且形成恶劣影响。 3.卖家刻意躲藏或遮挡商品相关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歹意躲避平台监管,并且全店或者大量出卖冒充、盗版商品。 (三)卖家存在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振的(特殊情形不计次,卖家在3天内呈现的违背第三项经过信息层面判别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淘宝网针对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世查封账户。 如: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小张于3月4日对卖家甲停止投诉且投诉成立,视为出卖冒充商品一次;3月8日淘宝网平台经过信息层面判别卖家出卖冒充、盗版商品,则该卖家甲出卖冒充商品两次;4月11日卖家甲第三次收到淘宝网学问产权维护平台用户小李的投诉,投诉成立,此时卖家甲出卖冒充、盗版商品累计到达三次,因而此次该卖家将被扣48分处置。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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