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宜拒签商品的实施细则

huoxing658
《淘宝平台争议处置规则》查看原文 第三十六条 买家无合理理由回绝签收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且性质不适合拒签的商品,商品返回后卖家予以拒签的,买卖支持打款卖家,由买家担任召回商品并承当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若卖家已签收商品,卖家可选择退款或将商品再次发回买家,发回后商品的破损风险由买家承当,若商品性质已不适合发回的,则买卖支持打款卖家。卖家发回商品的运费由买家承当。 规则解读: 性质不宜拒签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一)买家定做的,定制类商品;(二)鲜活易腐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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