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为保障合法合规经营,请您向生产企业索取卫生许可证,并主动在商品详情页公示。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三条,卫生用品包装标签的要求。请您在商品标题及页面宣传时,不得使用“散装”、“散装卫生巾”词语,并在商品介绍上中能清晰的展示商品最小包装,相关包装标签应当含有:(一)产品名称;(二)主要原料名称;(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六)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20年12月11日起,平台将按规则对违规宣传及未无合规包装的卫生巾商品进行处置。请您及时对商品标题或图片、详情等位置开展自查,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