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则变卦于5月30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生效。变卦详情如下: 《飞猪游览集市管理标准》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九条 【发布管理】飞猪游览集市卖家发布商品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 不得发布跟团游及含机票类等的相关商品,卖家发布前述商品的,给予删除商品的处置。 (二) 1钻以下的卖家不允许发布迪士尼乐园门票及相关餐饮等商品。卖家违背该规则的,给予删除商品的处置。 (三) 不具备《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的商家,若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 1、依照时间纬度引见商品包含的两项及以上效劳; 2、以“日游”或相似信息描绘商品。 (四) 不具备《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的商家,发布包含两项及以上效劳且为买家布置行程的商品的,给予第一次下架商品,第二次下架商品扣六分,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扣六分的处置;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删除商品、每次扣十二分的处置。 第九条【发布管理】飞猪游览集市卖家发布商品应恪守以下规则: (一)不得发布跟团游及含机票类等的相关商品,卖家发布前述商品的,给予删除商品的处置。 (二)1钻以下的卖家不允许发布迪士尼乐园门票及相关餐饮等商品。卖家违背该规则的,给予删除商品的处置。 (三)不具备《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的卖家,若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 1、依照时间纬度引见商品包含的两项及以上效劳; 2、以“日游”或相似信息描绘商品。 (四)不具备《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的卖家,发布包含两项及以上效劳且为买家布置行程的商品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第一次下架商品,第二次下架商品扣六分,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扣六分的处置;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删除商品、每次扣十二分的处置。 (五)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中不得包含“包车”及相似信息,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卖家发布包车类商品及效劳的,依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则处置。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飞猪游览集市的支持与关注! 飞猪 淘宝网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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