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宝规则》消保保证金规则和出售假冒商品规则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huoxing799
各位敬爱的会员: 针对《淘宝规则》消保保证金规则和出卖冒充商品规则的调整,我们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停止了意见征集,依据收到的有效反应,多数用户支持此次规则调整,支持平台对售假行为加大处置力度,保证消费者权益。


本次投票“可再评价”的意见反应中,局部用户关于申述凭证以及冒充商品维权退货问题有些疑问,对此,特回复如下:1、如何申述及申述凭证请求:卖家在收到假货处分后,能够在“卖家中心-体检中心-违规记载”中停止申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通知提供的资料能够是合法的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受权证明材料等能证明卖家出卖的商品为正品的凭证。详细的申述凭证请求可参考以下链接内容:https://helpcenter.taobao.com/learn/knowledge?version=old&id=5995104&referer=null2、针对冒充商品维权退货问题,平台会依据商品信息及买卖双方举证状况断定,详细断定根据请参考《淘宝平台争议处置规则》第三章第六节“质量问题、冒充商品情形举证义务分配及争议处置”内容:https://rule.taobao.com/detail-99.htm?spm=a2177.7231205.0.0.31c967d067mNj8&tag=self#620 再次感激亲们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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