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置标准》中飞猪特有的买卖情形及扫除情形做变卦。此次规则变卦于2017年4月7日停止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4月14日正式生效。此次规则变卦要点如下:1、针对卖家需求明示的赠品要素,增加“效劳项目、出行时间”;2、针对卖家赠送赠品自身需求有法定售卖资质的,增加“游轮/轮船、自在行/跟团游类”;3、针对延迟发货的断定,增加“飞猪卖家商品买卖除外”,并在《飞猪赠品问题争议处置规范》做细致规则。详细变卦内容: 《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置标准》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三条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呈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准绳停止认定。 第四条 卖家附赠的赠品若自身需求法定售卖资质的(如食品类等),则应当具备该资质方可停止附赠。否则,买家可请求按赠品价值退还相应价款。 第三条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种类、规格、数量、效劳项目、出行时间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呈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准绳停止认定。 第四条 卖家附赠的赠品若自身需求法定售卖资质的(如食品类、游轮/轮船、自在行/跟团游类等),则应当具备该资质方可停止附赠。否则,买家可请求按赠品价值退还相应价款。 第七条 卖家赠品延迟发货的,将依据赠品价值并按照延迟发货相关规则停止处置。 第七条 卖家赠品延迟发货的,将依据赠品价值并按照延迟发货相关规则停止处置。飞猪卖家商品买卖除外。 第十一条 触及赠品的其他争议情形本标准未有列明的,按照《淘宝争议处置规则》处置。 第十一条 淘宝网及天猫赠品的其他争议情形,本标准未有列明的,按照《淘宝争议处置规则》处置。飞猪赠品的争议情形,《飞猪赠品争议处置规范》有特殊规则的从其规则,未有规则且本标准亦未列明的,按照《淘宝争议处置规则》处置。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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