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规则变卦已于2016年11月15日停止公示通知,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点如下:1、《淘宝争议处置规则》第三条争议交由群众评审评判的方式停止调整;2、《淘宝争议处置规则》第二十一条新增关于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情形的争议处置阐明。 更新后的内容如下: 《淘宝争议处置规则》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三条 淘宝将依据本标准的规则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置。局部买卖双方的争议,维权发起方有权选择(且维权相对方认可)由群众评审员停止判别,淘宝网将依据群众评审员的判别结果对该等争议作出处置。 第三条 淘宝将依据本标准的规则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置。局部买卖双方的争议,维权发起方有权选择或淘宝视争议内容交由群众评审员停止判别,淘宝网将依据群众评审员的判别结果对该等争议作出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卖家出卖的商品违背法律法规规则,或为根据《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和/或《飞猪规则》中出卖冒充商品、冒充材质成份相关规则不得出卖的商品,买卖做退款处置;若为发布违禁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相关规则不得出卖的商品,买卖视实践情形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卖家出卖的商品违背法律法规规则,或为根据《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和/或《飞猪规则》中出卖冒充商品、冒充材质成份相关规则不得出卖的商品,买卖做退款处置;若为发布违禁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相关规则不得出卖的商品,买卖视实践情形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置。 卖家托付买家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质或货不对板情形的,经淘宝综合判别,有理由以为卖家无实行合同之企图的,则视为卖家回绝履约,买卖支持退款买家,商品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处置。飞猪卖家商品买卖除外。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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