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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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评价标准》查看原文 第十一条 【违规处置】淘宝网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腕,对以下不当运用评价工具发布与评价准绳不符的行为作出处置,如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处置措施。


一、第二项中触及的运用淘宝评价工具停止的歹意行为详细指哪些情形?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情形:1.与同行买卖后给出的中评、差评、负面评论;2.买家应用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且回绝与被卖家协商处理问题,对卖家停止要挟或提出不合理的请求,如:(1)请求卖家重新邮寄商品或给予赠品等;(2)请求降价、不退货退款等。3.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 二、运用淘宝评价工具停止歹意行为的,什么状况下才干发起相关投诉?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起投诉:1.双方已互评;2.被投诉方作出评价后30天内。 三、运用淘宝评价工具停止歹意行为的,发起相关投诉需求提供哪些凭证?请写明您的投诉理由,并提供客观有效的凭证来证明本人的投诉内容,如:1.阿里旺旺或千牛举证号;2.完好明晰的聊天历史记载截图;3.手机短信照片(需提供手机短信照片和官方明细单);4.其他能够证明被投诉方存在歹意行为的凭证。 四、第三项中触及的广告信息详细包括哪些情形?广告信息是指经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以下内容:1.发布手机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Q(群)号、微博号或昵称等联络方式;2.发布微商、加盟、兼职、代理、招募、办证、招聘等信息;3.引导下载优惠券或推行其他平台/商品的信息;4.商品转卖或交流信息;5.引见与本商品无关的店铺或商品之类的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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