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规则变卦已于2015年2月6日停止公示通知,2015年2月13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卦内容如下:1、在《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中新增品牌及版权抽检一章,即商品质量抽检包括质量抽检、品牌及版权抽检两大局部;2、在品牌及版权抽检一章中细致规则了相关抽检流程、违规处置及复检等内容;3、在《抽检项目及对应处分明细表》中新增抽检商品品类及检测项目不定期更新条款。 详细新增内容如下:《淘宝网商品质量抽检规则》第三章 品牌及版权抽检第一节 抽检流程第十三条【主动抽检】淘宝网针对以下任一商品能够主动发起抽检:1、被消费者屡次投诉的疑似冒充商品;2、被品牌或版权权益人(或其受权代理人)投诉的疑似冒充商品;3、其他有疑似冒充嫌疑的商品。第十四条【被动抽检】淘宝网在以下任一状况下能够辅佐展开抽检:1、应消费者权益维护协会或其他国度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恳求;2、应品牌或版权权益人的恳求。第十五条【样品的获取与流转】由淘宝网指定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下单购置拟审定的样品,在不翻开样品包裹的状况下,将样品寄送给淘宝网或其指定的协作同伴。淘宝网或其指定的协作同伴收到样品后,应确认样品与审定目的商品能否分歧,隐去商品来源信息,并进一步寄送给审定方停止审定。第十六条【审定方】商品品牌的审定方为品牌权益人或其指定/受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商品版权的审定方为版权权益人或其指定/受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第十七条【审定过程】审定方收到样品后,由其对样品停止剖析辨认,并反应审定结论,如审定结论为冒充商品或盗版,审定方应出具书面审定报告。第十八条【样品处置】审定结论为冒充商品或盗版的样品,应由淘宝网或审定方保管12个月,逾期予以销毁。关于易腐、蜕变或其他不宜保管的样品,以及因审定办法、审定技术等客观缘由在审定过程中自然灭失、损坏或失效的样品,不受前款限定,由淘宝网或审定方及时予以销毁。第二节 违规处置及复检第十九条【违规处置】若审定方反应的审定报告显现卖家商品为冒充商品或盗版,淘宝网将根据出卖冒充商品相关规则停止处置。第二十条【卖家申述】若卖家对抽检结果有质疑,可在收四处罚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停止申述,并恳求复检。详细申述方式及时间以处分通知为准。第二十一条【复检】卖家在申述期限内未提供足以质疑审定结论的资料并申请复检的,视为承受审定结论。若卖家可以提供足以质疑审定结论资料的,淘宝网能够支持卖家的复检恳求,且复检应在原样上停止。以下状况能够不支持复检:1、申述资料有明显造假嫌疑的,或者被审定方判别为造假的;2、超越期限提起申述的;3、因审定办法、审定技术等客观缘由,样品在审定过程中自然灭失、损坏或失效,无法支持二次审定的;4、卖家提出复检时,样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储存条件下已失效的;5、审定方不支持复检的;6、 其他因客观缘由无法支持复检的状况。第二十二条【复检期间的处分执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复检期间已施行的处分不中止执行。相关内容后续将同步更新 详细变卦内容如下:《抽检项目及对应处分明细表》变卦前变卦后无抽检商品品类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罗列的内容,淘宝网将会依据国度及行业相关规则不定期更新。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5年2月12日
>